有很多市民经常看到武汉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保租房(保障型租赁住房),但是不知道它们的区别,下面「武汉全略」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定义的区别
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根据城市规划批准投资建设或筹集,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保租房
武汉市为留汉来汉人员提供了多种类型的房源,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其中很重要的一种类别就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简称“保租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以小户型为主、由政府给予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建设筹集的低租金,面向符合条件的在汉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的房屋。
申请条件及优惠政策不同
公租房申请条件及优惠政策
申报对象(以及申请条件):
按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无房新就业职工、在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3类人群来说明:
①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中,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也可以自愿选择租赁补贴;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武汉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三)在武汉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②无房新就业职工实行阶段性保障,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保障期限自其毕业之日起不超过6年。
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武汉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三)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6年;
(五)在武汉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
③在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阶段性保障,保障方式为发放租赁补贴,保障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在本市中心城区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三)申请人月均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四)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优惠政策
实物配租
实物配租实行差别化租金,按照配租家庭住房困难程度及收入情况,给予不同档次的租金减幅:
(一)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的家庭,按照武汉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50%计收租金;
(二)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低收入标准(含)的家庭,按照项目评定的市场租金标准的30%计收租金;
(三)收入高于低收入标准但低于公租房申请资格收入上限的家庭、无房新就业职工,按照项目评定的市场租金标准的70%计收租金。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免交履约保证金、房屋及附属设施使用押金,物业服务费由政府承担。
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实行分档保障,按照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收入情况、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进行补贴。分档保障系数为:
(一)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1.0;
(二)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低收入标准(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8;
(三)收入高于低收入标准但低于公租房申请资格收入上限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4。
保租房申请条件及优惠政策
保障对象
在武汉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符合武汉市人才租赁房承租条件的对象。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武汉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人家庭(未婚为申请人本人,已婚含配、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武汉市内无自有住房,或符合武汉市人才租赁房承租条件。
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评估确定。房屋租金价格按照建筑面积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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