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保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人家庭(未婚为申请人本人,已婚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内无自有住房,或符合我市人才租赁房承租条件。
运营机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各区房管部门备案。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或适当放宽准入标准,并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用人单位自筹自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可参照上述条件自行确定,并报项目所在区房管部门备案。
自有住房包括自建住房、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限价房、房改房、解困房,以及承租的公有住房等。
提示:具体条件还需以各区、各运营机构详细要求为准。
提示:武汉市保租房房源清单及具体申请流程,可以在→「武汉全略」公众号的聊天框发送“保租房”,即可获取,还有本地社群可以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