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津贴、护理假领取标准?最新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4-10-28 分类:生育保险 地域:武汉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如下:

女职工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

(如果女士自己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而是利用配偶的生育保险,则只能报销医疗费用,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01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

  • 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
  • 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据实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缴费金额与应缴费金额产生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负担。

例:如果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正常生育分娩核发的生育津贴就是:6000/30*128=25600元。

02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15

01 护理津贴日支付标准: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02 津贴天数为15天:男职工按规定参保缴费,配偶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请方法

生育津贴由女职工生育分娩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护理假津贴由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时男职工所在参保单位申领。如果单位同意,也可以个人申请,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直接发放到员工个人账户。

具体的申请攻略可以长按下方二维码查看:

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请入口

所需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 病例资料(如住院就医的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 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号资料。

办理渠道

01 线下办理:

  •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 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材料交单位后,若单位申报不及时或账户提供有误、支付失败等原因导致等待时间过长,可与参保单位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武汉医保局将及时核查处理。

02 线上办理:

湖北政务服务网及鄂汇办APP